关于下发《行政工作考核基本标准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08-12-10   浏览次数: 1951


院属各单位:


为了更好地对各单位进行行政工作考核,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了《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(院、部)行政工作考核基本标准》和《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(非教学单位)行政工作考核基本标准》,经学院研究同意下发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,组织部负责组织考核和汇总考核结果。

附件1: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(院、部)行政工作考核基本标准;

附件2: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(非教学单位)行政工作考核基本标准。

〇〇八年十二月九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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